
AI 摘要
- 丈夫用掃地機械人錄下妻子出軌畫面。
- 法院判妻子與第三者賠償50萬新臺幣。
- 丈夫因秘密錄影被判囚5個月。
台灣近日一宗涉及智能家居設備的案件引起關注。一名男子透過具備鏡頭及雙向通話功能的智能掃地機械人,遠端錄下妻子與另一名男子在家中的親密畫面。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採納相關影片,判處妻子與第三者共同賠償50萬新臺幣;但在其後的刑事案件中,法院認定丈夫未經同意秘密錄影,構成對個人私隱的侵害,最終判處其5個月有期徒刑。
丈夫透過掃地機械人發現異常
據報導,涉案夫妻於2021年結婚。丈夫在2023年發現家中浴室留有陌生人的使用痕跡,之後調閱停車場閉路電視畫面,鎖定一名曾送妻子回家的男子。
約三個月後,丈夫致電家中但無人接聽,於是使用手機應用程式遠端操控家中的智能掃地機械人,原本打算透過設備與妻子對話。期間,他從掃地機械人的鏡頭看到妻子更衣、與該名男子共同入睡,以及兩人在客廳梳化親熱等畫面。
丈夫其後以手機進行屏幕錄影,保存整段影像,並將其用作後續法律訴訟的證據。
民事法院判賠50萬新臺幣
在民事訴訟中,丈夫主張妻子與第三者嚴重破壞婚姻契約及配偶權,並提出200萬新臺幣的賠償要求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掃地機械人拍攝到的內容已超出一般社交互動範疇,確認存在侵害配偶權的情況,最終判處妻子與第三者共同賠償50萬新臺幣。
同一段影像引發刑事責任
妻子其後向法院提出刑事反訴,指控丈夫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秘密錄影,涉嫌侵犯私隱。
丈夫抗辯稱,掃地機械人運作時設有指示燈及感測器,而且相關影音資料已獲民事法院採納為證據,因此認為影像屬於合法收集。
台灣法院最終不接受上述辯解,指出憲法保障的個人私隱權,其保障位階高於民事層面的婚姻義務。法院同時區分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效力,以及取得證據時所採用手段的刑事合法性。
換言之,民事法院在權衡後採納影片,不代表拍攝及取得影片的行為本身不會觸犯刑事法律。丈夫最終被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,形成在民事訴訟中獲得部分勝訴,卻因錄影方式承擔刑事責任的結果。
智能設備取證涉及私隱界線
本案反映,配備鏡頭、遠端操控及雙向通話功能的家居設備,在提供便利之餘,也可能記錄住宅內的高度私密活動。即使錄影內容能夠支持民事主張,法院仍可能分開審視證據內容與證據取得方式。
從案件結果來看,婚姻關係中的權利主張,並不會自動凌駕於個人私隱及刑事法律保障之上。至於相關判決的具體法律依據及後續程序,仍須以法院正式裁判內容為準。
Reference Link : hkepc.com




